1、切割構(gou)件前,應將(jiang)切割構(gou)件固(gu)定,并在梁板底(di)部采取臨(lin)時支撐(cheng)措施。應對原結構(gou)進行加固(gu),待加固(gu)構(gou)件達(da)到設計要(yao)求后,方可進行后續的混(hun)凝土切割工作。 滿足方案要(yao)求后才能移除。
2、在(zai)切割過程中,應考慮結構的穩定性(xing)和(he)安(an)全性(xing)。拆除過(guo)程中如發現(xian)以下情況,施工單位應暫停施工并聯系專業(ye)人員。經(jing)專業(ye)人員確認安(an)全后,方可繼續施工:(1)現(xian)有結構(gou)變形;(2)現有結構(gou)鋼筋的腐(fu)蝕;(3)現有結構(gou)出現裂縫(feng)。
3、如果圖(tu)紙中要求保留原有鋼筋(jin),在拆除過程(cheng)中應(ying)先查明其位(wei)置,并(bing)采取措施加以保護。
4.拆除順(shun)序:自(zi)上(shang)而下(xia),依次逐(zhu)層拆(chai)除(chu),拆(chai)除(chu)順序(xu)(xu)與(yu)建(jian)筑施工順序(xu)(xu)相反。
5、當進行高(gao)處拆除(chu)(chu)工作時(shi),對(dui)尺寸較大的構件或較重的材(cai)料,要使用起重機。 拆除(chu)(chu)的材(cai)料應(ying)及時(shi)堆放在(zai)合適的位置。
6.切割時,操作者應站(zhan)在合適(shi)的位置(zhi),站(zhan)在穩(wen)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,并及時(shi)將拆下的構件放回原處。